依据建财采计20170563号文件的要求,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建始县中医医院的委托,对其所需的“信息化软件系统”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对此感兴趣并符合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ZB0109-1712-ZH1228
二、项目名称:建始县中医医院采购信息化软件系统项目
三、招标内容:信息化软件系统
四、采购预算:人民币700万元整(超过预算价的投标报价无效)。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经审计的的财务报告或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公司成立不足三年按公司成立时起算);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
3、投标单位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并能按招标文件的要求设计、施工、供货。
4、供应商须持有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5、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无不良记录及失信记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查询时间以公告发布之日起为准;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六、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执行:
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七、报名截止时间:即日起至2018年01月09日17时30分
八、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及地点: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8年01月03日起至2018年01月09日止,每天上午8:30~12:30,下午14:00~17:30时(节假日除外),携带“供应商资格条件”中的所有证明文件(营业执照、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记录、近三年经审计的的财务报告或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依法纳税证明及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所有证明文件原件以供审查,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以备存档)、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在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领取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售价为每套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本次发售招标文件不采用邮购方式。
九、投标信息: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01月23日14时30分(拒收逾期送达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2号会议室
十、开标信息:
开标时间:2018年01月23日14时30分
开标地点: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2号会议室
十一、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2018年01月03日至2018年01月09日)。
十二、质疑: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现场提交书面材料及证据,并加盖公章,同时电子版本发送至电子邮箱865310949@qq.com。
十三、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建始县中医医院
地 址:建始县业州镇业州大道172号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718-3222110
采购代理机构: 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9号中铁1818中心10楼
邮 编:430071
联 系 人:罗工
联系电话:027-87272780
十四、银行信息:
户 名: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武汉分行中南支行
账 号:0505014210005225
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01月02日
Copyright © 2004-2021 贝博app (中国)官方网站 版权所有 鄂ICP备19012183号-2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