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湖北省咸丰县财政局下达的咸财采计【2014】412号计划函要求,湖北国华招标有限公司受咸丰县人民医院的委托,对咸丰县人民医院所需的医疗设备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质条件并对此感兴趣的制造商或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招标编号:
咸丰县人民医院采购医疗设备
HBGH-2014-WH055
二、招标内容:
01包:呼吸机 1台
全数字化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 1台
02包:胰岛素泵 3台
动态心电图分析系统 4台
动态血压检测仪 3台
运动平板血压仪 1台
多道心电图机(十二道自动分析心电图机) 2台
03包:多参数监护仪 8台
母亲/胎儿监护仪 2台
04包:冲击波治疗仪 1台
全自动起立床 1台
红外烧伤治疗机(大型) 1台
红外烧伤治疗机(中型) 1台
05包:体外冲击波碎石机 1套
06包:LED光谱治疗仪 1台
多功能电离子手术治疗机 1台
推车式光导体激光治疗仪 1台
伍德灯 1台
紫外线光疗仪 1台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投标人应是合格的生产商或具有合法授权的代理销售商;
7、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以及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许可证、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等相关证件齐备、合格有效;
8、必须有同类项目的经营业绩和优质的售后服务。
四、招标文件售价及出售地点:
投标人可从即日至2014年6月6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时,在湖北国华招标有限公司公开出售(节假日除外),凭法人授权书及身份证原件到湖北国华招标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标书售价为每包300元人民币,标书售后不退。本次发售招标文件不采用邮购方式。
注:报名时请携带法人代表授权书和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的复印件。
五、投标截止时间:
2014年6月10日上午09:30时(北京时间)
六、开标时间:
2014年6月10日上午09:30时(北京时间)
七、投标有效期:
自开标之日起90个日历日内。
八、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及开标地点:
湖北国华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厅
九、招标代理机构:
单位名称:湖北国华招标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66号津津花园B座28楼
邮政编码:430071
电 话:027-87319711
传 真:027-87842751
联 系 人:王丹萍 凡秋明
湖北国华招标有限公司
2014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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