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武汉钢铁(集团)公司第二职工医院的委托,对其“精神科二期改造项目(编号:ZB0101-1711-GG969)”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变更如下:
一、招标范围:详见图纸清单
二、工程质量要求: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三、工期及施工地点:
3.1工期:接业主进场通知起,45个日历天内完成。
3.2施工地点:业主指定地点
四、投标人基本条件:
4.1投标人要求为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取得有效企业营业执照。
4.2投标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业,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三年(2014年11月28日至2017年11月27日)承担过类似项目(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合同等证明材料。
4.3投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含有效的临时证)。
4.4投标人信誉要求:未被责令停业的;未被责令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的;近三年(2014年11月28日至2017年11月27日)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4.5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注:资质有效性、符合性的认定以评标委员会的审查为准。
5.1 请投标人持法定代表授权书及委托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资质证书、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公司类似项目业绩、投标人信誉要求证明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加盖公章),从即日起至 2017年11月11日,每天上午8:30~12:00时,下午14:00~17:00时,在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9号中铁1818中心10楼(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业务一部)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7年11月28日下午14:30时,地点为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5号会议室(武昌区中北路109号中铁1818中心10楼)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2017年11月28日下午14:30时,地点为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5号会议室(武昌区中北路109号中铁1818中心10楼)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将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武汉钢铁(集团)公司第二职工医院
地址:武汉市青山区白玉山青化路400号
联系人:张仁权
电话:027-82213170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丹萍 廖寿杰
电 话:027-87272718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9号中铁1818中心10楼
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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