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水电第七支队的委托,对其“退役报废企业设备处理供应商”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对此感兴趣并符合资质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编号:ZB0101-1802-SF123
2、招标内容:
退役报废企业设备处理供应商 1家(项目要求详见第三章“项目服务需求及要求”)
4、投标人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取得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投标人不得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有任何的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4)投标人必须持有有效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格证书。
5)投标人须出具参加本项目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渠道无不良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招标文件的领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可先在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电子招标系统网站(http://ghzb.ebidding.net.cn/ebidding/login)进行免费注册。
5.2、完成注册后,请于2018年2月9日至2018年2月13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登录国华电子招标系统在所投标段(包)付费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5.3、供应商可对本次招标所需设备各包进行选择性投标,也可同时投标;但评标时将以包为单位进行独立评标,分别确定中标供应商。供应商若同时投多个包,则须分别编制投标文件(含电子版投标文件)、分别报价。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6、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8年3月1日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2号开标厅。届时敬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会。
3)凡是购买了招标文件但决定不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在开标截止3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机构。若该项目因参与投标的投标人不足3家而进行重新招标的,未予书面通知的潜在投标人将可能被限制重新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官网网站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水电第七支队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大花岭工业园C区旁武警水电七支队
邮 编:430223
联 系 人:陈文科
电 话:027-51850131/18173356967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9号中铁1818中心10楼
邮 编:430071
联 系 人:胡文超 王丹萍 廖寿杰
电 话:027-87272718
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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