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咸丰县政府采购月计划表的要求,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咸丰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委托,对其所需的“多重致病菌核酸检测系统等医疗设备”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磋商。
一、项目编号:ZB01ES-1911-ZCHW1197
二、项目名称:咸丰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采购多重致病菌核酸检测系统等医疗设备项目
三、项目概况及采购内容:
1、项目概况:咸丰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由于工作开展需采购多重致病菌核酸检测系统等医疗设备主要用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检验,多重呼吸道病毒快速核酸检测,多重肠道细菌、病毒、寄生虫快速核酸检测、脑膜炎/脑炎快速核酸检测等。
2、采购内容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采购限价 |
合计(元) |
1 |
多重致病菌核酸检测系统(核心产品)【已通过进口论证】 |
一套 |
75万元 |
85万元 |
2 |
拍击式均质器 |
一台 |
3万元 |
|
3 |
纯水系统 |
一台 |
2万元 |
|
4 |
显微镜 |
二台 |
2万元 |
|
5 |
二级生物安全柜 |
一台 |
3万元 |
交货期:签订合同后60日内供货
质保期:产品验收合格后至少1年
(超过此预算价的响应文件无效)。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境内生产企业竞标的,必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限I类医疗器械);代理企业投标的,必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III类医疗器械)或经营备案凭证(II类医疗器械);响应产品必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如响应产品为进口设备,应提供与设备相符的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出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
3、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 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开标当日由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查询为准)。
4、不接受联合体。
六、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先在阳光招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yangguangzhaocai.com/)快捷登录“投标人”处进行免费注册;
2、完成注册并提交审核通过后,请于2019年11月14日至2019年11月20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登录阳光招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投标人”处,在“政府采购”版块免费下载采购文件。未按规定获取采购文件的,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操作指南:http://www.yangguangzhaocai.com/sv_complex.aspx?Fid=n8:8:8;
4、注册及文件下载等技术问题咨询电话4006164365转4(工作日:08:30-19:30;节假日:09:30-18:00);
5、审核进度查询电话、密码修改及发票问题咨询电话027-87272708
七、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9年11月27日上午10:00时(北京时间)整。
截止时间即为竞争性磋商时间,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
八、响应文件送达和竞争性磋商地点:
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1908号会议室(恩施市后山湾叶挺路国贸大厦19层1908号)。
九、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需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等详见磋商文件。
十、磋商公告期:3个工作日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咸丰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联系人:吴高芳
地 址:咸丰县高乐山镇解放路169号
联系电话:0718-6822925
代理采购机构: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庄永哲
联系电话:15871732723/0718-8966201
地 址:恩施市后山湾叶挺路国贸大厦19层
十二、信息发布媒体
湖北省政府采购网、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网站。
十三、银行信息
户 名: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民生银行武汉中南支行
账 号:0505 0142 1000 5225
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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