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湖北江北农工贸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对其所需的“设计、造价、监理协议供应商采购”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于2017年07月17日发布了二次磋商公告。现将原竞争性磋商文件公告部分内容更正如下:
一、原公告“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供应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行业(建筑或市政)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专业(建筑或市政)丙级及以上资质(01包);
4、提供至少一份近三年(2014年1月至今)类似项目业绩;
5、供应商须提供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有效依法纳税证明、社保缴纳证明;
6、供应商须具备企业所在地出具的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7、供应商须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无不良记录及失信记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现更正为“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供应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行业(建筑或市政)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专业(建筑或市政)丙级及以上资质(01包);供应商必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乙级及以上资质(02包);
4、提供至少一份近三年(2014年1月至今)类似项目业绩;
5、供应商须提供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有效依法纳税证明、社保缴纳证明;
6、供应商须具备企业所在地出具的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7、供应商须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无不良记录及失信记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8、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
二、原公告“磋商文件购买时间:2017年7月17日至2017年7月21日,每天上午08时30分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现更正为:“磋商文件购买时间:2017年7月19日至2017年7月25日,每天上午08时30分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三、原公告“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7年7月28日下午14时30分”现更正为“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7年7月31日下午14时00分”
招标单位:
招 标 人:湖北江北农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湖北省荆州市江陵县江北西湖窑中心街15号
联 系 人:胡局长
联系号码:0716-4781093
招标代理机构:
单位名称: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9号中铁1818十楼
联 系 人:汪小丽
电话:18186136833
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0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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