磋商文件中“付款方式:送达全部设备,完成安装及调试,经验收合格,支付质保金并开具全额增值税发票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变更为:“付款方式:签订合同、支付履约保证金、开具预付款增值税发票后付60万;送达全部货物,完成全部安装及调试,经验收合格,开具余款增值税发票后支付合同尾款。”
其余内容不变,本公告作为本项目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特此公告。
采购人:湖北汽车工业学院
地 址:十堰市张湾区车城西路167号
电 话:0719-8207156
联系人:华科长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9号中铁1818中心10楼
联系人:刘晋钰、张亚然
电 话:027-87326513
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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