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修改通知
编号:HBSY-201803QT-043001001
各投标人:
经研究,对 十堰市太和医院电梯采购项目(项目名称)HBSY-201803QT-043001001 (招标编号) 电梯采购 (标段/包名称)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
1、开标时间由“2018年 04 月 02 日09时00分”变更为“2018年 4 月 19 日09时00分”。
2、原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二)垂直电梯功能要求:垂直电梯必须具备以下基本功能:12、五方通话功能。”修改为“五方通话功能,电梯轿厢内需配置电梯专用数字摄像头”。
3.、原招标文件“第五章第三条第(五)项”修改为:
其他:除满足以上要求外还应同时满足:
1、中华人民共和国承认的国际标准、ISO国际标准化组织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颁布的标准;
2、制造安装有关标准和规范;
《电梯制造及安装安全规范》GB7588—2003及其1号修改单;
《电梯技术条件》、GB10058;
《电梯试验方法》GB10059;
《电梯安装验收规范》GB10060及现行有关标准和规范。
《湖北省电梯使用安全管理办法》的要求。
3、本项目按交钥匙工程施工,井道尺寸需重新复。
4、消防电梯:梯号门诊2#、3#、4#、5#,月子中心2#-1,住院部电梯1#、10#、5#、6#,食堂4#-3,以上电梯需配置满足国标《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要求的电梯防火层门,电梯防火层门需同时满足一小时耐火完整性和一小时隔热性。
5、项目工期:供货期不超过90天,安装期不超过90天。
本修改通知是构成招标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应与招标文件共同阅读。如果本修改通知与招标文件发生矛盾,以本修改说明为准。
招 标 人: 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盖单位章)
联 系 人:胡文超 王丹萍
联系方式:027-87271918
2018 年 3 月 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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